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同意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62号《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因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所处地理环境、历史渊源等客观因素,我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企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相关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同时,相关关联方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都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恶意拖欠的情况。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慎核查,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12月30日召集召开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企业2025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初步统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作出预测或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体现社会担当★,进一步帮扶地区教育事业、促进职工子女培养,增强职工幸福感和认同感★★★,公司拟向潞安助学济困基金会捐款人民币70万元,定向用于襄垣县潞安小学。
为确保前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范围基础上,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同主体之间的同类型交易据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认为:本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范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煤炭行业和经营管理客观实际★★,有利于加强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四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和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61号《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证监会公告〔2024〕14号)文件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确保了除控股股东之外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潞安环能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监事会认为:该等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允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国家收费标准或行业惯例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和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